主旨:公告新增「臺南市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總量管制審查作業要點」附圖二(編號第29號圖)總量管制單元示意圖。依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17條第2項第3款、第6項及第18條第2項。公告事項:公告生效時間:自民國111年12月7日零時起生效。公告張貼地點:本府民治市政中心及永華市政中心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本次公告新增總量管制單元示意圖為「29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編號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