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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土地現有巷道申請指定建築線執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修正條文(107.10.5生效)

  • 上版日期:107-10-05 上午 12:00:00
  • 類型:都市計畫管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71058743A號令 

修正「臺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土地現有巷道申請指定建築線執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107年10月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