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修正「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 上版日期:102-09-11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9月11
發文字號:臺南市政府102年9月11日府主預字第1020808109B號
主旨:修正「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