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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永康區新設鹽行國中暨附近地區區段徵收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並自111年12月16日零時起生效

  • 上版日期:111-12-15 下午 04:38: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11605107A號
主旨:公告「臺南市永康區新設鹽行國中暨附近地區區段徵收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並自111年12月16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張貼於臺南市政府公告欄、本局民治市政中心公告欄、本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二、公告範圍內,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或廣場,得免申請指定建築線。
三、公告範圍內,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或廣場未開闢完成者或合於上開自治條例規定之現有巷道,仍應依上開自治條例之規定申請指定建築線。
其他:公告圖說檔案,請至本局專屬網站(udweb.tainan.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