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區字第1051059781B號
主旨:公告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計算公式「新建道路單位成本」(Cu值)。
依據:依據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及本府工務局105年5月19日南市工新一字第105052022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5年11月11日起至民國105年12月10日止,共計30日。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
三、有關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第3條附件二「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計算公式」中,「新建道路單位成本」(Cu值),本市訂為3,500元/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