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32496839A號
主旨:公告「南科特定區開發區塊F、G區段徵收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並自113年12月1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免申請指定建築線。
二、公告範圍內,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或廣場未開闢完成者或合於上開自治條例規定之現有巷道,仍應依上開自治條例之規定申請指定建築線。
三、其他:公告圖說,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或至都市發展局專屬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