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程序法。
公告事項:
一、計畫目的:臺南市政府興辦「宜居成功、宜居仁愛、宜居小東」社會住宅預計114年辦理招租,為滿足民眾居住需要,並展示社會住宅空間規劃以供瞭解,爰徵求業界有意願之家具廠商,提供多元服務方案供住戶選擇。
二、公告期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至113年12月18日,共30日。有意願廠商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提出企劃書(封面請註明「臺南市政府興辦「宜居成功、宜居仁愛、宜居小東」社會住宅家具服務媒合計畫」提案及廠商名稱)至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9樓都市住宅科)。
三、徵求說明:
(一)房型單元包含1房、2房及3房,徵求業界有意願之廠商針對公告所提出「社會住宅家具規劃」之展示服務提案企劃書,服務內容包含於社會住宅室內空間進行家具展示及提供民眾家具服務方案(租售不限)。
(二)本計畫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僅提供家具服務媒合平台,廠商與承租戶服務內容依消費關係處理。
四、社會住宅空間家具展示:由都市發展局安排現勘社會住宅樣品屋,原則以審閱通過之廠商優先選擇展示空間位置,並配合於民眾看屋期間(約2~7個工作天)進行家具陳列(宜居成功暫定114年4月、宜居仁愛暫定114年7月、宜居小東暫定114年第四季,實際期程依本局通知為準),以供承租戶參觀瞭解社宅各房型配置,後續於展期結束無條件配合撤場或以優惠價格讓售於民眾。
五、徵求家具企劃書內容:以中文由左至右橫式繕打,A4直式規格(圖表必要時得用A3,但裝訂時須內摺成A4)儘量不超過15頁為原則,並提供一式2份,內容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實績簡介:包含參與者基本資料,家具相關之製造、銷售、租賃或維修等經驗或實績,或其他服務及建議方案。
(二)家具展示方案:配置家具(如電視櫃、餐桌、沙發、茶几等)、擺飾配件等品項產品、功能、專屬優惠方案及未來預計租、售或以租代買等方案與保固期程說明。
(三)家具健康標準證明:請提出家具材料相關文件,應符合CNS11677國家標準所規範。
(四)預估期程:參與者進場量測、設計及後續擺設或派駐現場解說人員等相關所需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