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20954064A號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新營區新榮路工業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並自112年8月1日零時起生效。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及改制前臺南縣政府95年9月13日府城都字第0950197365A號公告。公告事項:一、張貼於臺南市政府公告欄、本局民治市政中心公告欄、本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臺南市新營區公所。二、公告範圍內,應依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申請指定建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