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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新市區新和社內區段徵收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並自104年5月15日零時起生效。

  • 上版日期:104-05-14 上午 12:00:00

府都規字第1040370563A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0370563A號
附件:臺南市新市區新和社內區段徵收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1份
主旨:公告「臺南市新市區新和社內區段徵收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並自104年5月15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張貼於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二、公告事項:
  (一)公告範圍內,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或廣場,得免申請指定建築線。
  (二)公告範圍內,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或廣場未開闢完成者或合於上開自治條例規定之現有巷道,仍應依上開自治條例之規定申請指定建築線。
  (三)其他:公告圖說,請至本府網站(www.tainan.gov.tw)「政府資訊公開」-「市政公報」項目查詢或至本府都市發展局專屬網站(bud.tainan.gov.tw)-「公告事項」-「其他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