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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政府辦理安南區鹽田里第八鄰受災戶安置住宅申請資格及分配作業要點

  • 上版日期:103-05-22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5月22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30463191號
主旨:公告臺南市政府辦理安南區鹽田里第八鄰受災戶安置住宅申請資格及分配作業要點

 

【臺南市政府 令】訂定「臺南市辦理安南區鹽田里第八鄰受災戶安置住宅申請資格及分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臺南市政府 公告】
主旨:公告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第八鄰受災戶申請安置住宅。
依據:依據本府府都綜字1030463191號令「臺南市辦理安南區鹽田里第八鄰受災戶安置住宅申請資格及分配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公告申請期間:自民國103年6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30日止,共計30日。
公告地點: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安南區鹽田里活動中心及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