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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公保被保險人選擇『暫不請領公保養老給付』者,未來追溯領取公保養老年金給付時,可能影響國保加保資格與應配合繳還溢領給付之說明」資料1份

  • 上版日期:102-08-14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8月14
發文字號:100年8月12日 公保規字第10250014649號
主旨:檢送「公保被保險人選擇『暫不請領公保養老給付』者,未來追溯領取公保養老年金給付時,可能影響國保加保資格與應配合繳還溢領給付之說明」資料1份

 

檢送「公保被保險人選擇『暫不請領公保養老給付』者,未來追溯領取公保養老年金給付時,可能影響國保加保資格與應配合繳還溢領給付之說明」資料1份,請被保險人於選擇暫不請領公保養老給付之前,應先詳閱該宣導資料。如有國保加保資格及保險給付相關疑問,請其逕洽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