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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理102年度住宅補貼

  • 上版日期:102-06-24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6月24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020533176A號
主旨:公告受理102年度住宅補貼 

一、依據「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3條」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4條」辦理。
二、受理申請期間102年7月22日起至102年8月30日止。
三、請各區公所將公告影本轉發所屬村里辦公室予以張貼,並加強宣導。
四、相關申請書於102年7月22日起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頁下載或於受理期間內親至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9樓)、市民服務中心(1樓)或就近區公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