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一、「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作業要點」第十一點。二、臺南市政府113年8月19日府都設字1131133980號函(113年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10次會議紀錄)。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113年10月21日。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三、公告文件:修訂後「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