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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上版日期:108-10-17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設字第1080983284A號
附件:修正「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作業要點」1份
修正「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