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基準」,自96年7月5日起生效,有關94年5月6日公告之「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作業流程」一併公告廢止。 附「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基準」
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基準」,自96年7月5日起生效,有關94年5月6日公告之「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作業流程」一併公告廢止。
附「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