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擬定臺南市北區公園段939、939-1、939-2、939-3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更正公告適用條文

  • 上版日期:109-05-12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090562375A號

附件:

 

主旨:更正公告核定中華國賓商業大樓管理委員會擔任實施者之「擬定臺南市北區公園段939、939-1、939-2、939-3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9年5月1日零時起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更新條例第86條。
二、107年12月28日修正前之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現行修正後條文為第三十二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9年5月1日零時起生效,公告30日。
二、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南市北區區公園段939、939-1、939-2、939-3地號等4筆土地。
三、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公告欄(不含附件,計畫書圖請至市府永華市政中心九樓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北區公園里辦公室、刊登臺南市政府公報。
四、公告內容:計畫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