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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及精忠三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配合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竣,並經本府依法核定,於民國108年11月6日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11-06 上午 12:00:00

主旨:「變更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及精忠三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配合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竣,並經本府依法核定,於民國108年11月6日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9條

公告事項:

  1. 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11月6日零時起生效,公告30日。
  2.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東區區公所。
  3. 公告內容:「變更臺南市東區平實營區及精忠三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配合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計畫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