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擬定臺南市仁德區二空新村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竣,並經本府依法核定,於民國108年9月25日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九條。 公告事項: 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9月25日零時起生效,公告30日。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仁德區區公所。 公告內容:「擬定臺南市仁德區二空新村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