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核定西門財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擔任實施者之「擬定臺南市中西區普濟段863地號等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6年1月6日零時起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
公告事項:
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1月6日零時起生效,公告30日。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臺南市中西區普濟段863地號等1筆土地。
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公告欄(不含附件,計畫書圖請至市府永華市政中心九樓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中西區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中西區普濟里辦公室、刊登臺南市政府公報。
公告內容:計畫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