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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區公所公告] 公告「新市區三民段134、48(部分)、49(部分)、51(部分)、53(部分)、55(部分)、57(部分)、59(部分)、61(部分)、63(部分)、67(部分)、65(部分)、69(部分)、71(部分)、73(部分)、135(部分)、182(部分)、183(部分)、184(部分)、185(部分)、186(部分)、187(部分)等22筆地號(都計內土地)土地之瀝青混凝土及其附屬設施為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11-04-11 下午 0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