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仁和段1235-6(部分)地號內現有巷道案 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第7條、106年12月18日106年度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第五次會議決議及本府工務局107年1月16日南市工養一字第1070085236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7年1月3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廢止巷道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德高里辦公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