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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龍泉段399(部分)地號土地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11-03-16 上午 09:59:00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龍泉段399(部分)地號土地現有巷道案

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111年2月22日召開111年度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1年3月16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廢止巷道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泉南里辦公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