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41281639B號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富強段526、527、530、536、537、538地號內部分現有巷道案
依據: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暨104年12月21日第7次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4年12月3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廢止巷道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三、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富強里辦公處。
四、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
五、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事項:同意廢道,為避免側溝中斷,改道工程施作部分由申請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