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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虎尾寮段505-3地號內部分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04-04-29 上午 12:00:00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40373443A號
發文日期:104年4月29日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虎尾寮段505-3地號內部分現有巷道案
依據: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暨104年3月25日第3次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4年4月2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廢止巷道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虎尾里辦公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
四、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事項:申請人所提廢道範圍,同意廢道。
五、備註:104年1月19日公告擬廢道範圍虎尾寮段505-15、505-18地號土地,於104年3月24日合併為虎尾寮段505-3地號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