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廢止本市安南區原佃段631、632、626-8地號等3筆土地內現有巷道案」,並自102年8月14日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2-08-12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8月12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20715421號
主旨:公告「廢止本市安南區原佃段631、632、626-8地號等3筆土地內現有巷道案」,並自102年8月14日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2年8月14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安南區區公所、安南區總頭里辦公處。
三、公告內容: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