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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台南市中西區頂美段262-2、262-3、174-3、174-4、322-1地號等5筆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97-12-29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09716566120號 
主旨:公告「廢止台南市中西區頂美段262-2、262-3、174-3、174-4、322-1地號等5筆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案」,本案業經本府依法核定,並自97年12月29日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南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辦法」。
二、本案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73次會議審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97年12月2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中西區區公所、中西區西湖里辦公處、廢止現有巷道處。
三、公告內容: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