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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臺南市安南區安西段北安三街南側至北安路二段東側現有巷道(安西段1981、1982、1984、1985、1988、1989、1990、1993、1994等地號)」依法發布實施

  • 上版日期:97-02-26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09716508410號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安南區安西段北安三街南側至北安路二段東側現有巷道(安西段1981、1982、1984、1985、1988、1989、1990、1993、1994等地號)」,本案業經本府依法核定,並自97年02月27日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辦法」第2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4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97年2月27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安南區公所、安南區頂安里辦公處。
三、公告內容: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