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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廢止臺南市北區自強段148、149、153、154地號等4筆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10-08-12 下午 02:42:00

一、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北區公所、本市北區北華里辦公室與擬廢止巷道處。
二、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10年8月12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意見,意見將提供評議小組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