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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廢止本市南區公英段607、608、609地號內部分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09-02-19 上午 12:00:00

主旨:公告「擬廢止本市南區公英段607、608、609地號內部分現有巷道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南區區公所、本市南區大林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09年2月19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提供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