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安南 區公所、本市安南區海東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及改道處。 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07年3月15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 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提供審議參考。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