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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廢止安平區妙壽段471、472、473等地號廢道

  • 上版日期:105-02-22 上午 12:00:00

一.公告圖張貼本府公布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安平區公所、安平區石門里辦公處與擬廢止現有巷道處。

二.公告期間自105年2月22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供本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