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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廢止本市安南區長安段1102、1102-1地號土地部分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03-04-22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4月22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30361713B號
主旨:公告擬廢止本市安南區長安段1102、1102-1地號土地部分現有巷道案

 

一、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安南區公所、本市安南區長安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二、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03年4月23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並提供審查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