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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廢止東區虎尾寮段502-3地號土地(部分)現有巷道(如公告圖)案」

  • 上版日期:103-01-21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1月21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30030703A號

主旨:公告「擬廢止東區虎尾寮段502-3地號土地(部分)現有巷道(如公告圖)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虎尾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03年1月21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並提供審查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