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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廢止臺南市北區大豐段1313-211地號部份土地為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02-12-17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21116687A號

主旨:公告「擬廢止臺南市北區大豐段1313-211地號部份土地現有巷道(如公告圖)案」
依據:
一、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二、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北區區公所、本市北區大豐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二、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02年12月17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評議小組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