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一、本案公告擬廢止巷道圖說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安南區區公所、安南區總頭里辦公室、擬廢止巷道處。二、本案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02年5月16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供本府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