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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廢止本市安南區城西街二段263巷70弄西側(鹿北段418-9、418-11、420、421、422、423、425、426地號內)部份現有巷道及改道案」

  • 上版日期:99-01-22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09916501430號 
主旨:公告「擬廢止本市安南區城西街二段263巷70弄西側(鹿北段418-9、418-11、420、421、422、423、425、426地號內)部份現有巷道及改道案」(範圍詳如公告圖)。
依據:
一、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二、臺南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案公告擬廢止巷道圖說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安南區區公所、安南區城南里辦公室、擬廢止巷道及改道處。
二、本案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99年1月25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