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32115697A號
主旨:公告更正「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F及G)細部計畫案」(「機3」機關用地)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並自民國113年10月10日起公告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11條。
公告事項:
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10月10日起公告30天。
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新營辦公室、永華市政中心)、本市善化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本府市政公報。
公告內容:更正「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F及G)細部計畫案」(「機3」機關用地)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局長 徐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