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32112456A號
主旨:公告「『佳里都市計畫區』(建南街及仁爱路道路截角)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椿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3年9月30日起公告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9月30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新營辦公室、永華市政中心)、本市佳里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本府市政公報。
三、公告内容:「『佳里都市計畫區』(建南街及仁愛路道路截角)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
椿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内以書面向本局繳納複測费用,申請複測,複測费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局長 徐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