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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北側甲種工業區與農業區範圍界)(仁德區新工段118地號附近)、(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及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檢討)(核定編號第11案)」案及「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新編號第4案)」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3年6月3日起公告30天。

  • 上版日期:113-06-03 上午 08: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30267135A號
主旨:公告「『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北側甲種工業區與農業區範圍界)(仁德區新工段118地號附近)、(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及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檢討)(核定編號第11案)」案及「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新編號第4案)」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3年6月3日起公告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3年6月3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局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本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本府市政公報。
三、公告內容:「『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北側甲種工業區與農業區範圍界)(仁德區新工段118地號附近)、(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及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檢討)(核定編號第11案)」案及「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新編號第4案)」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局長 徐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