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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F及G)細部計畫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1年6月15日起公告30天。

  • 上版日期:111-06-15 下午 05:36: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110746520A號
主旨:公告「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F及G)細部計畫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1年6月15日起公告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6月15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新市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善化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本府市政公報。 
三、公告內容:「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F及G)細部計畫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