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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調整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坐標圖表,請周知。

  • 上版日期:105-05-11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50445200A號

主旨:公告「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調整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坐標圖表,請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及地點:自民國105年5月11日起至105年6月10日止共30天,在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二、公告樁位之土地權益關係人,如認為實地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資料提出意見,向本府或臺南市永康區公所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壹關係樁位新台幣1,500元整),申請格式請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或臺南市永康區公所(經建課)索取。

三、另有關配合旨揭都市計畫而不適用之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