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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更正「101年度臺南市永康區(含大灣段)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位清理、補建及恢復案」(R32樁位部分)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坐標圖表,請週知。

  • 上版日期:104-04-08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0323357A號
主旨:公告更正「101年度臺南市永康區(含大灣段)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位清理、補建及恢復案」(R32樁位部分)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坐標圖表,請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及地點:自民國104年4月9日起至104年5月9日止共30天,在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二、公告樁位之土地權益關係人,如認為實地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資料提出意見,向本府或臺南市永康區公所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壹關係樁位新台幣1,500元整),申請格式請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或臺南市永康區公所(經建課)索取。 
三、另有關配合旨揭都市計畫而不適用之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