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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坐標圖表,請週知。

  • 上版日期:101-10-29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10904376A號

主旨:公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坐標圖表,請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及地點:自民國101年10月30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共30天,在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新營區公所、臺南市鹽水區公所、臺南市柳營區公所。
二、公告樁位之土地權益關係人,如認為實地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資料提出意見,申請格式請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或臺南市新營區公所(工務課)、臺南市鹽水區公所(建設課)、臺南市柳營區公所(建設課)索取。
三、旨揭樁位成果圖、坐標表隨公告文一併張貼週知,另有關旨揭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