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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平實營區與精忠三村地區)、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土城工業區(工8)細部計畫案、「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變更台南市安平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樁位測定成果圖及坐標表,並自民國101年4月18日起公告30天。

  • 上版日期:101-04-18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10296201A號
主旨:變更臺南市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平實營區與精忠三村地區)、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土城工業區(工8)細部計畫案、「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變更台南市安平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樁位測定成果圖及坐標表,並自民國101年4月18日起公告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1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東區區公所、北區區公所、安南區公所、中西區公所、安平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101年4月18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中西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安平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內容:本次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如下:
(一)變更臺南市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平實營區與精忠三村地區)樁位測定成果。
(二)擬定台南市安南區土城工業區(工8)細部計畫案樁位測定成果。
(三)「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3-23-30M以北,NE-11-8M、ND-6-20M以西地區樁位測定成果。
(四)「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2-2-30M以西,3-59-20M以北地區樁位測定成果。
(五)變更台南市安平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3-59-20M以南,3-20-22M以北地區樁位測定成果。
四、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如認為樁位測定有誤,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又其複測之基準樁數以兩支起算。如複測有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