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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烏山頭水庫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2年8月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2-08-09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0970335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五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烏山頭水庫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2年8月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2年7月11日台內營字第1120809151號函及行政院112年7月12日院授內營都字第1120809152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8月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六甲區公所、官田區公所、柳營區公所、大內區公所、東山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烏山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