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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安南區「創(專)2(附)」創意文化專用區細部計畫(部分創意文化專用區為公園兼滯洪池用地)(配合海東D2抽水站新建治理工程)案」自110年11月25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11-24 下午 03:34: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1336708A號

附件: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安南區「創(專)2(附)」創意文化專用區細部計畫(部分創意文化專用區為公園兼滯洪池用地)(配合海東D2抽水站新建治理工程)案」自110年11月25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11月25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s://www.tainan.gov.tw/)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市長 黃  偉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