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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計畫(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產業專用區、公園用地、綠地、廣場兼道路用地、電力設施用地及道路用地、部分電力設施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計畫增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110年10月15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10-13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1196622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計畫(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產業專用區、公園用地、綠地、廣場兼道路用地、電力設施用地及道路用地、部分電力設施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計畫增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110年10月15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10月15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市長  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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