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09年11月13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11-13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91239780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09年11月13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9年11月13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官田區公所及六甲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