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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自108年12月3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12-3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81487193A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自108年12月3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8年12月24日內授營中字第108082318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12月3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