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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新吉工業區(工16)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案」自民國106年6月2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6-06-19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60556316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新吉工業區(工16)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案」自民國106年6月2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6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四、本案計畫書檔案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d.tainan.gov.tw/UPBUD_sys/index)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市長 賴清德